2011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江苏省外招生章程
发布者:zsw发布时间:2011-05-16浏览次数: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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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校址及代码 学校全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校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3,江苏省代码:1851。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安徽 | 浙江 | 福建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法学 | | | 5 | | | | 广告学 | | | 5 | | | | 会计学 | | 5 | | | | | 英语 | 5 | | | | 5 |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 5 | | | | 5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 | | | | 5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5 | | 5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 | | 5 | | 人力资源管理 | 5 | | | | | |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 5 | | |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 | 5 | | | 合 计 | 15 | 20 | 10 | 10 | 10 | 10 |
注:1、具体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一批;其他专业为本科第三批;3、文科选测科目为历史+X,理科选测科目为物理+X。其中“X"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的任一门课程 五、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3、报考我院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 门;普通类: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5、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录取分,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省控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6、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以上。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足量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4年)。 2、住宿费:2000元/学年 八、证书种类及颁发办法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66553803,66557831; 18912610160(7月11日后开通) 传真:0512-68230911;66551906。 咨询地点: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就业处(7月10日前) 苏州大学本部校区文正学院办公室(7月11日后)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十、其他须知 1、退费办法 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2、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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