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成绩(录取)等证明开具的说明

发布者:吕清松发布时间:2023-05-02浏览次数:1405

为方便快捷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办事效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一步优化成绩(录取)等证明开具流程,明确开具证明项目范围及要求,目前已有14项证明材料实现网上自行远程开具,2项须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办理。具体说明如下:

一、主要项目

1.成绩证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普通高校专转本考试成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未毕业)、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等9项。

2.录取证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普通高校专转本考试录取、中职职教高考录取等5项。

3.其它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成绩证明等2项。

二、办理方式及要求

考生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一方式开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等14项证明材料。

1.现场办理:正常工作日期间,考生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

2.线上办理: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点击导航栏网上办事栏目中证明开具菜单即可进入成绩和录取证明开具系统,考生需上传身份证正面照及手持身份证照。

3.邮寄办理:考生可邮寄书面申请(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至我院一楼咨询接待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接待中心,邮编:210024)申请办理。如材料符合要求,办理周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办结后将按考生所留地址寄回。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及毕业成绩证明办理说明:

1)办理流程:考生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如材料符合要求,办理周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办结后将按考生所留地址寄回。

2)材料要求:除按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两张两寸证件照片;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成绩证明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联系方式

关于成绩(录取)等证明开具方面相关问题,请与我院咨询接待中心联系。

1.地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接待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

2.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

附件1:委托书(模版).docx

  附件2:申请(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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