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为我院各专业同学的必修课程,该课程分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1学分)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1学分),合计2学分,现将2018级同学(不含金融学(实验班)、新闻学(交流班)、英语(交流班)及专转本班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习计划另行制订)的学习任务明确如下:                    

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1学分,完成时间:一年级上学期)该部分通过网络自学的形式进行,要求学生在一年级上学期(20181231日前)完成。学生须登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职业发展教育平台(http://sdwz.njcedu.com/)观看视频并完成课后习题,自学时间共18个学时。学生登录用户名为:sdwz-学号,原始密码:123456。学生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中心 “近期学习任务——“2018级网络课程展开课程目录即可进行自学。注意: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勿修改用户名),并在注册邮箱处登记个人常用邮箱,便于日后找回密码。课程开始播放后请勿做其它操作或中途退出,否则不计入学习时长!未完成课程达1/3者,不能参加本课程成绩评定。

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1学分,完成时间:一年级上学期至三年级下学期第8科学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不仅要求学生“知”,更要落实到“行”,实现“知行合一”。招生就业处专门制作了《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手册》,指导学生依次完成下列实践内容:

1.校园环境探索(完成时间:一年级上学期):在学生入校伊始,即要求学生去了解学院的自然环境、场馆设施、组织结构和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熟悉校园环境并尽早融入校园生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自我探索(完成时间:一年级下学期):借助测评工具,指导学生依次完成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探索,完成职业价值观和个性特征评测(MBTI量表),指导学生画出自己的“家族职业树”。让学生了解自己喜欢干什么?能够干什么?适合干什么?家人对自己的职业期待是什么? 自己的职业期许与家族职业有哪些关联?在测评工具之外,同时要运用非正式评估方法,正式评估和非正式评估方法相结合,全面进行自我探索,以实现对自己360℃全方位评估,并初步发现自己的职业意向,以利于分类指导,分类培养。

3专业探索(完成时间:一年级下学期):深入进行专业探索,拟定科学合理的学业规划。对于就读的专业或感兴趣的专业,要求学生在查询相关资料以及咨询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做深入的了解,比如该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哪些?前几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如何?自己将来是否希望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并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安排好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拟定科学合理的学业规划,避免走弯路。

4.职业探索(完成时间:二年级上学期至二年级下学期):科学的职业认知有助于理性地选择未来的职业目标。职业认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工作环境、薪酬福利、任职资格、岗位发展路线和职位发展前景等七个方面。认知职业的方法主要有查阅职业分类大字典、相关网站和文献资料、有效的生涯人物访谈、实习、见习等。

5.生涯决策(完成时间:二年级下学期至三年级上学期):在自我认知和职业探索的基础之上,指导学生进行“人职匹配”,理性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目标,并确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围绕职业目标的实现,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明确性与可行性的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和策略制定完成后,不仅要加强学习,还要高效行动,学会时间管理和应对干扰,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并根据情况适时地进行生涯调控。

6.就业能力提升(完成时间:一年级上学期至三年级下学期第8周):职业目标确定之后,学生往往会发现职业目标与自身现有能力之间存在差距,为了提升就业能力学生需要完成下列任务:

1)参加一次江苏省职业规划大赛(完成时间:三年级上学期之前),要求:将前面完成的学习内容整理成一篇完整的职业规划书和一篇生涯人物访谈报告,并将电子稿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jsbys.com.cn/zygh/)(先进行注册才可提交作品,每年6-9月可参赛);

2)撰写一份求职简历(完成时间:三年级上学期);

3)参加1次以上与就业、创业或职业规划相关的讲座(完成时间:三年级下学期第8周之前);除招生就业处安排的讲座之外,如需将其他讲座纳入考核体系,学生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认定,同时鼓励各系或班级自行安排相关讲座(班级主动安排相关讲座的,班级量化考核可适当加分);

4)参加学院举办的招聘会不少于1次(三年级下学期第8周之前完成

三、成绩计算及学分认定: 

学生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第8周之前完成《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所有学习内容,由招生就业处在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后完成对该门课程的考核评分工作。

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施行过程性评价方式,采用百分制评分。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学习在一年级上学期完成,总分100分,需完成自学内容18个学时,根据课程完成进度由招生就业处在一年级上学期期末完成该部分的成绩评定。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学习自一年级上学期开始,到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总分100分,各部分分值分配如下:学校认知10%、专业认知15%、自我认知20%、职业认知20%、生涯决策20%、就业能力提升15%。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学生必须按要求分别完成1-6部分相应内容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总成绩评定。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总成绩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评定。

四、课程重新学习办法:

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1学分,要求在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如学生经过学习但未取得相应学分,可以在单学期申请重新学习。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1学分,学习时间自一年级上学期开始,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具体包括学校认知、专业认知、自我认知、职业认知、生涯决策和就业能力提升等内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学生必须按要求分别完成1-6部分相应内容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总成绩认定。如有同学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分,可申请在四年级补充完成相应内容并重新进行成绩评定。